社團法人台灣公益聯盟 【身心障礙與權利徵文系列】導盲犬二三事 - 張維純

【身心障礙與權利徵文系列】導盲犬二三事 - 張維純

🐶 導盲犬,顧名思義,在一般人的認知裡,牠便是引導盲人行進的一種經過訓練的狗,事實也是如此,牠和海關的緝毒犬、軍隊裡的軍犬、消防隊裡的救難犬、警察局中的警犬一樣,都是經過特殊訓練後的工作犬。但是,因為牠不是軍警救難單位的狗,所以牠在人們心中的地位,至今仍大有差距,許多民眾,至今仍只是將牠當一般寵物犬看待。

🙋‍♀️ 在新冠疫情尚未爆發前,我曾向相關單位申請要一隻導盲犬,我們曾有一段配合訓練的時間,雖然後來因疫情嚴峻而中斷,至今我也沒再重新申請,但有幾件在那段時間遇到的事,至今仍記憶猶新。

一次,老師帶著我和狗狗來到圖書館,我們剛一進入,便被櫃台工作人員攔住。

她說:「不好意思!圖書館禁止帶寵物進入。」
我說:「這不是寵物,這是導盲犬。」
她客氣卻堅持地說:「導盲犬也是狗,狗不能進入,牠如果亂叫會吵到別人,在裡面也有可能弄壞東西或嚇到人,還有衛生問題。」

「你說的都不成立,你知道什麼是導盲犬嗎?牠是工作犬,是經過特別訓練的,不是那些會隨便亂來的寵物狗,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規定,導盲犬可以陪伴視障者進入公共場所、公共運輸工具以及其他公眾可能出入的場所,包括餐廳、商店、飯店、醫院、學校等。公共場所的經營者或管理者不得拒絕導盲犬的進入,否則可以被視為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

😠 老師劈哩啪啦,疾言厲色的一陣斥責,頓了一下又繼續大嗓門地教訓道:「你不會不知道圖書館是公共場所吧?你這種拒絕導盲犬進入的行為是違法的,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00條,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者,應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接受四小時之講習。」

我聽得傻在原地,心想老師你法律條文背得挺熟的。對方似乎也被老師這一頓炮轟給轟得回不過神,過了一會兒後她吶吶的道歉,又囑咐我們一定要看好狗,別影響到其他人,這才讓我們進去。我們的目的不是來借書,因此只是在裡面晃了一圈便出來了。路上,我問老師:「在圖書館那樣大聲喧嘩,不太好吧?」

老師理直氣壯地說:「我就是要大聲說出來,讓附近的人都聽到,這樣他們才知道阻止導盲犬進入公共場所是違法的,還有可能要罰錢或去聽課,我這是給他們導盲。」

☕ 某天,我們兩人一狗走著走著,老師說休息一下再繼續走,帶著我來到一間咖啡廳。腳剛跨進店裡,服務員的聲音便響起。

「先生,小姐,不好意思,我們這裡不能帶狗進入。」
我剛想說話,老師的炮轟模式已經快速開啟:「這不是寵物狗是導盲犬,你就算看不出牠身上的導盲鞍,難道沒看到小姐拿的白手杖嗎?看不出她是盲人嗎?你不知道盲人是可以帶著導盲犬進餐廳的嗎?」

「先生,我們店裡規定是不能讓貓狗進入的。」
「我管你什麼規定,規定還比法律大嗎?」老師毫不客氣的頂回去,後面又是那長串的身權法裡有關於導盲犬的法條。
店員又提出諸如狗會掉毛、怕狗隨地大小便等理由,又一一被老師反駁回去,最後,在老師的強勢下,店員終是讓我們帶著狗狗進了裡面,各退一步,我們也接受她的安排坐在門邊的位置上。

這只是其中兩次,其他的便不一一列舉了,以前聽到商家或公車司機拒絕導盲犬的新聞,我雖也感到氣憤和無奈,卻沒有這幾次親身經歷來得深切,以為那只是少數,以為經過新聞一次次的報導,以為在都會區只要說明是導盲犬,便不會被拒絕,事實卻是,即使你說明了,仍然有人會將導盲犬視為一般狗而將之拒於門外。

👦 某次,我們走到一所小學前,正好是放學時間,小朋友們看到有人牽著狗,興奮得圍過來問東問西,還想要摸不過孩子們還是有分寸的,在我們說了這是導盲犬,牠在工作中不能任意摸牠,也不能餵食,不要逗弄後,在老師的協助下,他們並沒有做出什麼越矩行為。

我們以為沒事了,哪知在轉過一個彎後,大概是離開老師的視線範圍了,竟然有學生在路的對面發出各種聲音與動作吸引狗的注意。不巧的是,我們這隻導盲犬尚未拿到牠的畢業證書,牠還不算真正合格的導盲犬,所以,牠被誘惑了。

狗狗突然就往小路對面的學生們衝去,我猝不及防被牠拽得跟著踉蹌前行,幸而老師及時反應後將我們倆用力往回拉,避免了一場意外,因為我們倆差點就要被車撞了。老師很生氣,他認出他們是剛才那國小的學生,還是剛見過的,當場又給他們上了一課,幾人也被剛剛的場面嚇到了,乖乖向我們道歉。

😔 導盲犬在台灣發展至今已有20多年,成效是有的,但還不夠。有些民眾是無知,認為導盲犬就是狗,和寵物犬沒有差別;有些人是一知半解,他們知道導盲犬是帶著盲人走路的,或知道是工作犬,但不曉得遇見導盲犬要注意什麼,不讓牠們進入公共場所及大眾運輸又會有什麼懲罰;還有的是明知故犯,他們在你告知導盲犬和寵物犬的不同及相關法規後,仍然堅持自己的想法。

對導盲犬的歧視和拒絕,也是對視障者的歧視和拒絕,於全盲的視障者而言,導盲犬不只是一隻工作犬,牠不但是夥伴,還是他們身體的一部分,堪稱生命共同體,所以人們對導盲犬的歧視、嫌棄、拒絕,等同對導盲犬主的歧視、嫌棄、拒絕,視障者求的,只是彼此的尊重和平等對待。

導盲犬和其他工作犬一樣,都是經過篩選,經歷層層考驗,通過一次又一次的訓練方能領有合格證書,牠們很不容易,牠們為這身份犧牲很多,牠們很安靜很有規矩,希望年復一年過去後,牠們能獲得更多人對牠們的認可與好態度的對待.

🙌 最後,遇到導盲犬時,請記得以下三不:

「不餵食」:導盲犬執行任務時,請勿餵食,以免使其分心。
「不干擾」:導盲犬執行任務時,請勿觸摸或以任何聲響手勢吸引導盲犬的注意。
「不拒絕」:各個公共場所及營業場所請勿拒絕導盲犬引領視障朋友出入。

📘 作者簡介與作品發想之介紹:

作者為全盲視障者,因糖尿病致視網膜剝離而失明,至今已近二十年,現為某兒童讀物之故事提供者之一,也致力以文章為視障者走向大眾出一點綿薄之力。
看到此次台灣公益聯盟的徵文主題,思索良久,在眾多人們對視障者的誤解、視障者受到的歧視或不公對待中,仔細斟酌後,選擇了新聞報導最常出現的導盲犬為主題抒寫。

因為,相對於視障者,導盲犬更為弱勢,更需要被人理解,更需要社會大眾多推廣,多為牠們發聲,且視障者與導盲犬,本也為一體,個人感覺,身為視障者,更應為其爭取權益,狗狗不會說話,不能為自己爭辯或訴說委屈,但我們可以,多一個人發聲,就多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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