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後約2-3週內可收到收據。因收據以平信寄送,若您未收到收據,請來電告知,我們會再補寄給您。 若您不需要收據,可在捐款時特別備註說明。 若有收據寄發問題,請電:(02)2218-0909#288
可以。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內關於列舉扣除額捐贈的法條: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
您可以透過信用卡傳真、郵局劃撥、郵局/銀行定期定額扣款、線上捐款、銀行ATM、現金與支票、手機捐款...等方式辦理捐款。 可參閱首頁右上角-捐款支持
1.上傳捐款資料至國稅局申報系統: 請您於捐款時提供身份證字號,以利將您捐款資訊上傳國稅局,當您申報所得稅列舉扣除時,即可免檢附捐款收據。 2.年度彙整寄送: 本聯盟將捐款收據彙整後於次年度三月份陸續寄送,若您在報稅前仍未收到,請來電(02)2218-0909#288洽詢。 3.單次寄送: 本聯盟收到您的捐款後,約於2-3週後寄送收據,請您妥善保存收據。
本聯盟的捐款名單都會公布在聯盟網站「公開資訊」;「捐款徵信」,請依據您要查詢的年月份搜尋即可。 *因個資保護法,捐款姓名皆部分隱藏,若您需要更詳細資訊,請來電(02)2218-0909#288洽詢,謝謝。
您可直接來電(02)2218-0909#288由專人處理。 或是下載信用卡授權書註記換卡,填寫資料後傳真至(02)2218-1768,謝謝您。
只要居住在台灣並持有身分證或居留證,若家庭主要生計者在 6 個月內遭遇突發意外、傷病或變故導致生活陷困,皆可由本人提出申請,或由立案社福團體社工轉介申請。
申請三步驟:
- 準備文件:請至官網【急難救助及弱勢家庭階段性生活扶助】公告頁面,下載並填妥申請表正本、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同意書暨肖像授權同意書正本、領款收據正本(如委託他人領款,另需填寫指定受款人授權書),並備妥身分證影本、6 個月內戶籍謄本、財力證明、存摺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 掛號郵寄:文件備齊後,以掛號郵寄至「231 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19-1號3樓 台灣公益聯盟公益發展部」。
- 審核與撥款:收件後 40 個工作天內,將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審查結果;核定通過後,補助款將直接匯入指定金融帳戶。